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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台城镇医保再惠民:扩面 降费 增补 | |||||
| 作者:何永秀 文章来源:池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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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笔者从石台县劳动就业局获悉,今年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再惠居民,实现“扩面降费增补”即扩大参保范围,降低缴费标准,增加补助项目。 该县今年城区学校(石中、二中、实小)就学的农业户籍的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降低个人缴费,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及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20元;对无工作单位、无收入离休干部遗孀个人缴费由去年每人每年150元,调整为100元;对敬老院中的“五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全额补助。 新增加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及全日制在校学生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新增设生育费用补助机制,女性参保居民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正常分娩补助300元,剖宫产补助500元,并建立连续缴费激励机制。 另外,该县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提高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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