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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农民工医事调查         ★★★ 【字体:
农民工医事调查
作者:陆飞    文章来源:安庆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26    

农民工医事调查 

    不讲挣钱多少 就怕身体不好

  “小病拖一拖,大病扛一扛,实在不行上药房”、“小康小康,生病住院,全部泡汤”、“不怕穷,就怕病”、“胃炎肠炎诊所省钱,头疼发烧自己抓药”……这些话不是哪部小品里的台词,而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的一些农民工讲述看病的切身感受。

  今年春节刚过,当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中时,来自四川的老田就和往常一样,已经开始背上装满被褥和衣物的编织袋,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踏上进城打工之路了。5月10日中午,在开发区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打工的老田告诉记者,他家里有6口人,有两个儿子都在上学,光靠家里那点地,根本养活不了一家子人。他今年50多岁,在外面打工已经有10多年了,现在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如从前了,只能打点零工,给孩子们挣个学费。然而一聊起看病的话题,老田连连摇头:“出门在外,谁都图个平平安安,有个好身体比什么都强。没有钱,咱可以卖力气挣,但要是有个病,就没有办法。谁有个病都得打针、吃药,要看病就得花钱。我们都是不怕穷,就怕病,有了病不找医生,扛扛能好就再好不过了!”

  陈润发是一名搬运工,来自农村山区的他每天干的都是重体力活,一天花在生活上的费用却不到10块钱,早、中餐一碗面条2元,晚上吃三四块钱的快餐盒饭。经常日晒雨淋,衣服湿了干、干了又湿,头痛脑热是“家常便饭”,只有到了实在吃不消熬不过去的情况下,才上诊所花四五十元打两瓶吊针。“有一次,往楼上扛东西摔破了膝盖,血流不止,我就先把褂子撕下来扎上,到小诊所花了40多元缝了四针———医院要三四百元诊疗费,哪舍得那么多钱看病哦!”陈润发挽起裤腿,指着膝盖上像蚯蚓一样隆起的疤痕告诉记者。

  而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的小李,提到看病的事就犯愁,去年8月一次不愉快的经历让他记忆犹新:“我轻易不得病,可那次发烧烧得连起床的劲儿都没了,就花了2.5元钱找了个诊所打了一针。”小李说也不知打的什么药,大夫说能退烧就行。临走时小李又花了2元买了4片感冒药,正好够一天吃的。他说:“可没想到的是,这一针下去不但没退烧,屁股还疼了五六天呢。”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他很想得开:“我们打工挣钱远远比不上城里人,但到大医院看病收费却一样,而且城里人还可以报销、有医疗保险,我们哪能看得起呢!”小李无奈地说道。

  政策解读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逐步解决他们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我省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必须为与之形成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

  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原则上只建立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建立个人帐户,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采取单独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

  城里打工挣钱 返乡看病省钱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着近年来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农民工返乡看病的现象也随之出现。这些农民工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返乡看病呢?说到底,就一个“钱”字。由于城市的医疗费用比农村高出了不少,一般城市居民患病都难以承受,更不用说收入本来就不高的农民工了。在难以承受的“天价医疗费”面前,农民工不得不选择返乡看病。

  干了十几年建筑工人的老谢告诉记者,去年4月底,一位同乡在建筑工地操作机床时,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不慎被轧成粉碎性骨折。老板把他送到一家医院,简单的处理就花了2000多元,当听说还要拿8000元的住院费和手术费后,老板就再无音讯了。无奈之下,只得回老家治疗。所幸的是,花了3000多元、住了十几天医院后,几个手指头才算保了下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没有保险吗?”老谢和工友们对记者的问题感到十分意外。他们表示从未签过劳动用工合同,也不知道有医疗保险这回事,而关于《工伤保险条列》则根本没有人听说过。一些青年农民工即便对此有所了解,也因为害怕丢了饭碗,不敢与老板较真儿。

  调查中记者看到,在许多用工企业的概念中,农民工与廉价劳动力常常被画上等号,工资水平一般都只有五六百元,除此之外基本没有其他方面的保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企业长期以来把压低农民工工资作为降低企业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手段。

  据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从表面看,农民工返乡看病与医院收费的高低有关系,但这种现象的背后却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致使在遇到工伤或自身突发重大疾病时,农民工不得不返乡看病。国家虽然对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实行强制保险,但现实中却很难实现。这主要是因为现在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不强,不愿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再加上其他一些因素制约,导致工伤、医疗保险很难全面推开。而农民工受工伤后很难得到及时治疗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单位或企业不按规定为农民工上工伤保险,一旦出了事故,便一推了之。再就是农民工维权意识不高,打工时很少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只关心工资多少。

  政策解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农民工随用人单位一并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的次月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具体缴费比例和大病医疗救助保险缴费标准,由各统筹地区确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用的农民工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制定。各统筹地区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农民工的住院医疗待遇标准和大病医疗救助的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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