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安徽新闻 | 新闻资讯 | 女性频道 | 下载中心 | 安徽风采 | 游客留声 | 安徽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安徽新闻网 >> 安徽新闻 >> 亳州市新闻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以权换钱 亳州原副市长倪毅获刑           ★★★ 【字体:
以权换钱 亳州原副市长倪毅获刑
作者:朱晓非 耿纪标…    文章来源:江淮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2-16    

    2月14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亳州市原副市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倪毅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3万元;其违法所得38.737万元及“万宝龙”女式手表一块,依法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倪毅自1999年至2007年间,利用担任亳州市原副市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调动工作、办理土地使用证明、购买土地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38.737万元及“万宝龙”女式手表一块。

     法院审理认为,倪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积极退出全部赃款,悔罪明显,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原安徽霍邱诺普矿业有限公司…
    李运杰受贿案昨日开庭 第五位…
    当涂县外贸局原局长朱广庆受…
    颍上县教委原人事科长李平受…
    阜阳师院原院长张登岐庭审“…
    不承认是受贿 合肥市包河区常…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