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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开办诊所行医摘取节育环 造成重伤判五年 | |||||
| 作者:联文 红梅… 文章来源:合肥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5-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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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开办诊所行医,为他人摘取节育环时,造成小肠外伤性穿孔。日前,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被告人于苗苗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伤合计人民币32560.93元。 只有中专学历的安徽省濉溪县女青年于苗苗,在乡村当过几天赤脚医生,就想到合肥开诊所。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在七里塘街道站塘村开设苗苗医疗室。2006年10月5日下午3时许,被害人小花(化名)在其朋友陪同下,到“苗苗医疗室”要求取节育环。于苗苗同意接诊,就先用扩阴器扩开小花的生殖器,使用医用镊子夹消毒棉球为其子宫颈消毒,在取环过程中因小花的肚子突然疼痛,后停止了取环。经安徽省立医院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鉴定,小花小肠穿孔为外伤所致,与取环过程中操作不当有因果关系。经合肥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小花小肠外伤性穿孔构成重伤。并造成小花医疗、护理、误工、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合计32560.9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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