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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位截瘫民工苦索治疗费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安徽法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3-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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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即来到武警总队医院,见到了伤者张明祥和其父亲张道军。张明祥胸部以下绑满了钢板和支架,已经完全瘫痪。其父亲伤心地告诉记者,2005年12月19日,21岁的儿子在合肥市第六建筑公司承建的名邦锦绣年华小区工地5层顶处焊接钢筋时,从吊栏口坠下造成腰椎、骨盆、踝关节等多处粉碎性骨折,当场昏死过去。经武警医院抢救,虽挽回了生命,但肚脐以下全部瘫痪,已经无法再站起来了。 起初公司方面还能积极配合,支付了抢救和治疗的费用,但今年下半年开始便不再支付各种费用了。张明祥的父亲把家里准备盖房的3万元钱全部用在了儿子的治疗上。为了向公司索赔,张明祥在合肥市法援中心的帮助下,向市劳动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合肥六建公司支付合计80万元的后续治疗费和生活费,但因未作伤残等级鉴定被中止审理。鉴定作出后,用人单位不服又申请重新鉴定。12月20日,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张明祥致残程度为二级。 张明祥的父亲告诉记者,为了让儿子早日拿到工伤赔偿,他已经把再次鉴定结论书送到了市劳动仲裁委,希望能够早日拿到裁决书。霍邱民工的不幸遭遇,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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